环球快报: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怎么处理
来源:法务网    时间:2023-05-14 11:59:06
一、

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怎么处理

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如下处理;


(资料图片)

1.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,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,并处2-20万元罚金;

2.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数额特别巨大,或损失特别重大的,则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5-50万元罚金。

《刑法》第一百八十七条

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,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二、

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?

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四要件有:

1.主体要件: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;

2.主观要件: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;

3.客体要件: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;

4.客观要件: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,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、发放贷款,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。

三、

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条件是什么?

找法网提醒您,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条件为:

1.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,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;

2.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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